1,車輛違章處理:
(1)請車管所或交警大隊檢查有無違章;
(2)即使有違章,也可以等車輛年檢後再處理;
(3)但如果交警在現場給司機開罰單,15之後會有滯納金;
(4)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5)處罰決定書壹經打印,必須在15天內繳納罰款,否則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並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機動車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壹年內沒有累計記分的,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期限。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二、交通違法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異地,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對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3.持有交通違章處罰收據和交通違章處罰決定書。有暫扣憑證的,還必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行駛證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
4.違反規定需要暫扣駕駛證的,應當按照規定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期滿後,憑《吊銷駕駛證執行證》取回駕駛證;
5.如果有深圳駕照的司機不需要違章暫扣執照,他只需要直接到銀行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