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輛未過戶的情況下,如果發生車禍,壹般由實際駕駛人承擔事故責任。但如果原車主對事故也有過錯,那麽他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1,實地調查。事故發生後,交警來到現場進行勘驗,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並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客戶需要保護現場。保護現場原狀,包括車輛、人員、牲畜及遺留痕跡,確保散落物不被隨意移動;
2.檢查和評估。經現場勘查,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壹步確定或者核實的;
3.進行事故確認。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4.如果對認定不服,申請復核。自申請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壹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綜上,未過戶的車出了事故,是受讓人的責任。如果車輛已經銷售交付,即使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尚未辦理過戶登記,銷售者也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0條
當事人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責任的,受讓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