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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私營經濟出現的憲法是哪壹年?

允許私營經濟出現的憲法是1988修正案——1修正案:私營經濟是補充,對私營經濟進行引導、監督和管理。修正案二:允許土地使用權轉讓。

允許私營經濟的合法存在和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促進了私營經濟和土地制度的改革,豐富了國民經濟的主體、經營方式的種類和作為生產資料的土地的流轉,促進了國家和社會的發展。

擴展數據

1993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修改了憲法,確立了市場經濟的法律地位,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根據時代特征和社會發展階段的事實,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理論依據是“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加入“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形成“壹個中心、兩個基本點”,把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奮鬥目標寫入憲法正文。

人民網-社會發展與憲法的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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