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
2.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禮讓停車;
3.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應當避讓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由於其速度快,壹旦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將會造成嚴重後果。法律是以人為本的,對行人提供禮讓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避免壹些事故的發生。
對行人違反汽車禮讓如何計算如下:
1.行人在道路右側人行道上行走,尚未到達道路中心線時,在道路左側行駛的汽車應當減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過人行橫道。不遵守者為非法;
2.行人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分隔線外等待時,尚未進入機動車道,車輛需要減速,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道。不禮讓者,違法;
3.行人已經越過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時,行駛的車輛不停車,屬於違法行為;
4.行人走到道路中心線等待時,任何車道的車輛都應停車,否則違法;
5.行人已經越過道路中心線,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如果機動車不停車,就是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