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介紹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制定、修改、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實施的法律的總稱。
第二,合法合規
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責任的活動。在社會主義國家,壹切組織和個人都是守法主體。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和社會團體、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法律的作用:
1,快遞功能
法律的顯性作用就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訴人們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合法什麽不合法。違者會受到什麽樣的制裁等。這個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來實現的。
2.校正動作
這個功能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機械地糾正社會行為中壹些偏離法律軌道的違法行為,使其回歸正常的法律軌道。比如對壹些有違法行為的罪犯進行強制性法律改造,使其違法行為具有強制性。
3.預防效果
法律的預防功能主要是通過法律的顯性化功能、執法的有效性和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來實現的。法律的外顯功能可以使人知法、明辨是非,即人們的日常行為中可以做什麽,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什麽法律制裁,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