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中哪條規定不得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中哪條規定不得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法律分析

法律規定,行為人不得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是指以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手段,剝奪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誌支配自己身體活動的自由的行為。限制人身自由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強制性的。強制性主要表現在:1,不顧他人意願,強行將他人置於控制之下;2、使用強制手段,如實施捆綁、拘留、禁閉等。人身自由權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作為或不作為,不受非法限制、剝奪或妨礙的權利。人身自由權包括自然人自由控制其外部身體行為的權利。非法限制、妨礙或剝奪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屬於侵權行為。以非法強制治療的方式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是對人身自由權的侵犯。這是因為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權利,壹旦被非法剝奪或限制,就是對他人行為自由的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 * *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 上一篇:原賠等於買賣嗎?
  • 下一篇:在鄉鎮開獸藥店需要什麽手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