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沒有歷史證據表明古埃及人經常濫用這條法律來陷害他人,但這套法律可以更好地保護那些可以濫用這條法律的人的利益。
在古埃及的發展過程中,祭司逐漸控制了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和重要決策。這些祭司逐漸影響了普通人的生活,被認為有能力接觸太陽神,是太陽神的守護者。
他們將帶著壹尊太陽神雕像和兩張紙莎草紙出現在法庭上——壹張有罪,另壹張無罪。最終太陽神雕像會指向正確的紙張,顯示太陽神的意誌。
這相當於給了牧師按照自己的意誌控制雕像移動的權力。這也說明,在法庭上,這些古埃及人的命運可能被壹個騙子所控制,但人民卻愚蠢地認為這是上帝的旨意。
古埃及有壹套維護公共秩序的法律,壹群人充當警察,但這不代表公平。在古埃及社會,刑訊逼供非常普遍。事實上,這是壹個標準程序。
通常,為了誘使嫌疑人提供證詞,他們會用木棍毆打嫌疑人,通常是他們的腳底。這種懲罰也叫棍棒。
生活在古埃及的人可能會受到嚴厲的鞭笞,鞭笞很常見,但死刑卻非常罕見。
據官方記載,在古埃及王國,150年沒有使用過死刑。當有非常嚴重的罪行,如謀殺和叛國,他們會被判處殘酷的死刑,如活活燒死,斬首,溺水和釘死在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