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主要作用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在古代,人們的受教育程度比較低,大部分家庭條件不好的人都沒有讀書的機會,很多人都是文盲,根本看不懂文書上寫的是什麽。通常他們在簽字質押的時候,習慣在紙質合同上畫壹個圈或者壹個叉。
但這種方法容易偽造和被篡改,難以保證文件合同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因為人們發現指紋是獨壹無二的,所以大多數人在簽完名字後都會在名字上按壹個手印。這樣可以更好的保護雙方的利益,所以指紋是慢慢產生的。
雖然古代沒有像我們現代人壹樣精確識別指紋和掌紋的儀器,但壹些有經驗的古人通過訓練,可以用肉眼準確識別指紋和掌紋。其實指紋識別的技術早在秦朝就出現了,並且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所以古人主要依靠人眼來識別指紋和掌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