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把紙錢留在門口有害嗎?

把紙錢留在門口有害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故意,屬於違法行為。首先,這是民事侵權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其次,如果情節惡劣,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在別人家門前燒紙錢,損害了社會公序良俗,也給他人造成了不良影響。尚未實施的,應當立即停止侵害;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可以決定書面賠禮道歉,道歉的內容必須經法院審查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 上一篇:關於員工賠償公司損失的規定
  • 下一篇:如何看待因不孕不育被婆家虐待致死的女子重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