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看待因不孕不育被婆家虐待致死的女子重審?

如何看待因不孕不育被婆家虐待致死的女子重審?

165438+10月17日晚,山東禹城市人民法院通報了被告人張吉林、劉蘭英、張兵涉嫌虐待罪壹案,稱將嚴格依法再審此案。

165438+10月18日,記者在山東省德州市禹城市張莊鎮張莊村走訪發現,除了公公平時愛喝酒,經常酒後發火,很多村民都不願意談論受虐婦女的丈夫和公婆。

多名與女公公有過接觸的村民告訴記者,多年前,被害人公公為了與父母分開居住,買下了她家現在居住的房子,破舊的老房子是她年邁的父母使用的。後來公公婆婆先去世了,留下老父親壹個人生活。她公公經常喝完酒罵老父親不照顧老人。他的哥哥在照顧他。"他父親去年去世時,他在監獄裏沒有回來。"

方楊沫,1997出生於德州平原縣方莊村的女孩,被丈夫和公婆虐待,2019年6月+10月31日虐待致死。

方多次被丈夫和公婆毆打,包括用棍棒打她的頭、肩、腿;拉著他的肩膀把他的頭、膝蓋和手敲到地上;用木棍打方的背、腿和屁股,讓他站著以示懲罰。

  • 上一篇:把紙錢留在門口有害嗎?
  • 下一篇:善意取得是否適用於對脫離物的占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