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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需要聯合執法?

法律分析:1。兩個以上行政執法機關對同壹事項、同壹違法行為有管轄權的;2.行政執法職責或者界限存在交叉管轄的;3.本市行政區域內跨區域執法;4.對社會關註的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進行執法;5.特定領域或領域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6.上級政府或者機關指派下級開展聯合執法;7.兩個以上行政執法機關對同壹被檢查對象提出多個檢查項目的;8.其他需要聯合執法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行政處罰應當由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實施。執法人員的人數不得少於兩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執法人員應當文明執法,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三條執法人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應當回避。當事人認為執法人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有權申請回避。當事人申請回避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審查,由行政機關負責人決定。在做出決定之前,不要停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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