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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法律格言

1.造法者,天下公器。變化,世界的公理。——梁啟超

2.佛法,天下之器。——《管子·半藏》

3.這件事違反了法律。——鄧Xi

4.不要避免昂貴的懲罰,也不要失去妳的獎勵。做事不是針對個人,但是聽牢了也不對。——《晏子春秋》。

5.國家沒辦法,有法不依,不能等。——沈家本(清)

6.如果聖人是法國人,他就會逆世界而行,符合道德。——《無所不用其極,強奸搶劫》

7.誰都沒有犯過錯誤,但是犯了錯誤就能改。——《左傳》

8.懲罰死者是十惡不赦的罪行。——歐陽修《縱惡論》

9.禁勝於身,使行為民;如果妳上不去,人民就不會追隨他。——《管子法》

10.法律是無私的,對每個人都壹視同仁。在任何事情上,她都不自私。托馬斯

11.要怪就怪在後人身上,無所謂。歐陽修——魏·

12.挽救懲罰的關鍵是禁止文學上的別出心裁。關子牧民

13.王子犯法,庶民有罪。——夏敬渠《野酸露言》

14.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英格索爾

15.丈夫立法令,廢私,法令執行,廢私。——《壹切都完了,欺騙》

16.法無古今,適時適民。張

17.是說防惡為善的規律。——傅玄(金)《付梓法刑》

18.沈導:重者,不可被重者欺;如果妳有尺碼,不要在長短上有差別;那些有法令的人不應該聰明地偽造它們。——馬總《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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