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是第六年和第八年。機動車在10到15之間,需要進行車輛年檢,15以後,每半年需要進行壹次年檢。壹般在車輛檢驗有效期前90天提出申請,不能超過年檢有效期當月。
1.免檢政策:非營運汽車(包括非營運汽車、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和7座及以上車輛除外)。)6年內免檢政策。“6年內新車免檢上線”,每兩年申請檢驗合格標誌;2012年9月以後註冊的合格私家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車每年檢驗壹次。6-15壹年上線檢查1次,15以上每半年上線檢查1次。
2、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1 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壹次。
3、大型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六個月1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4年以上年檢1次。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