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法》規定,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電子簽名才是合法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專屬於電子簽名人;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可以發現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保證了電子合同簽署人的真實性和簽署意圖。放心簽通過“三要素”或“四要素”和人臉識別技術確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和真實性。
另外,電子合同是通過時間戳固化技術生成並加蓋時間戳的,如果修改,合同將失效。電子合同還引入了公證處對合同進行核實和公證,以保證每份合同都是正確的簽字人,自願簽訂合同,合同沒有被私自篡改,從而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何簽訂電子合同可以參考:如何簽訂電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