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二是經濟困難證明,如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救濟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困難證明、職工就業證明、失業證等。
三、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如財產權屬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權益被分割的事實等。;
四、法律援助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代理資格證明和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法律援助申請程序
1 .接受
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經審查,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材料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補充材料。
回顧
根據申請材料,核對本期申請明細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簽字認可後轉入下壹環節。
3.同意
經審查同意,符合法律援助條例法定條件的,應當給予法律援助。
解決問題
將通過電話或短信向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