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機關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幹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以合法方式將其合法財產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利用工作時間和辦公便利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擴展數據:
開立股票賬戶的條件如下:
1,18至69周歲,可通過手機和網上申請開戶;
2.年滿70周歲的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到營業部開戶;
3.已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可以帶著身份證,銀行卡,收入證明去營業部開戶。
百度百科-黨政機關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