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建築工程竣工質量合格率100%;
4.具有建築、結構、金融、房地產及相關經濟專業職稱的職業經理人不少於4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於2人;
5.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並配備專業統計員;
6.商品房銷售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未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2.壹般情況下,具有暫定資質的企業銷售的房屋不會有法律風險。
擴展數據:
1.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後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
2.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為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臨時資質證書》的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3.自領取臨時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不予延長。
4.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0個月內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請資質等級核準。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
5.申請《臨時資質證書》的條件不得低於四級資質企業。
6 .臨時聘用或兼職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總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房地產資質等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