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帶領下,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和工作人員在具體工作中做好了刑事指定辯護案件的管理和依照法定程序指派律師工作;積極為公民開展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窗口作用,宣傳法律,反映民情民意;積極支持信訪、清欠等部門。處理涉法信訪,依法協調化解大量群體性糾紛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
1999至10,陳棟同誌調任烏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工作之初,壹方面中心人手不足,資金匱乏,制度不完善;另壹方面,困難群眾迫切需要法律援助,市政府要求盡快啟動這項工作。面對困難和問題,經過認真調查研究,在市司法局的領導和支持下,他和同事們首創實施了“四化壹卡”工作制度,即組織網絡化、制度規範化、協作正規化、民族特色化和法律援助案件反饋卡制度。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