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如何認定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威脅或者要挾被害人,強行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1.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侵權行為恐嚇財產的所有者或持有人。或毀壞財物,或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或威脅暴露隱私,違紀違法;被侵害的客體可以是金融所有者、持有者或管理者,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益關系的其他人。
2.行為人威脅傷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產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
3.威脅可以有多種方式。
4.受到威脅的侵權行為有很多種。可以當面對被害人進行,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者其他方式,但是只要被害人知道就行。
以上文章為大家帶來了四種敲詐方式。實踐中,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壹,達到法律規定的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就可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綜上,行為人明知敲詐勒索違法,故意采用威脅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這種行為可以認定為敲詐勒索,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74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