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保衛部門確認婚姻關系的當事人,可以持介紹信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在訴訟過程中,律師、訴訟代理人可以憑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和當事人的有效證件,查詢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3、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需要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用途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結婚證查詢方式:1。當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記處的,登記結婚的壹方可以攜帶本人合法身份證件(即身份證、戶口簿等。)並提出咨詢申請;2.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可以申請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查詢。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壹)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其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其婚姻登記檔案;從事結婚慶典的人因故不能親自咨詢的,可以申請委托書,委托其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