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就是人們常說的老賴。欠人錢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俗稱“老賴”)的普遍存在,已成為當今經濟社會的頑疾,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為有效控制“老賴”現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了“老賴”網上黑名單制度。各界人士點擊“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輸入姓名即可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失信者將被禁止壹些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和火車軟臥。它還將限制金融機構的貸款或信用卡。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會對孩子未來政治復習的方方面面產生影響。所以,做壹個好人,不僅要維護自己的權利,更要懂得履行相關義務,避免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予以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