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被聘為全國會議主席團籌備委員、主席。同年6月,他以紅十字會秘書長的身份訪問大陸。8月,參與處理“閩號漁船窒息案”和“遣返船傾覆案”。9月,他在金門與紅十字會代表舉行了會談,並就遣返臺灣海峽兩岸的偷渡者達成了協議。165438+10月出任臺灣省官方主導的兩岸交流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現為行政院、外交部、教育部法律顧問,哈佛大學中國校友會會長。2月,65438當選為臺灣省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長。也是臺灣省多所大學的兼職教授。
1992辭去SEF秘書長職務,出任專職副董事長。他批評了臺灣省當局的大陸政策,對兩岸關系采取了更加積極務實的態度。後來,他辭去了SEF副主席的職務,現在是臺灣省紅十字會的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