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收據怎麽寫都有法律效力。

收據怎麽寫都有法律效力。

出具收據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如下:

1,在內容上合法,是指收付憑證記錄真實的收支或借款情況;

2、回執應包括標題、正文、簽名和時間;

3、收據的標題應寫有收條或收據字樣,正文應註明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4.在正文的右下方寫上單位或個人的名字。單位需要蓋公章,時間需要註明具體收到錢的時間;

5.填寫收條和收據的過程是自願的,不存在欺詐和脅迫的情況。

收據復印件能夠與原件核對的,經核實後可以作為證明相關事實的證據。收據復印件不能與原件核對,但對方認可收據事實,且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可以認定收據有效。收據復印件未經原件核對、未經對方認可、無其他證據證實的,復印件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上一篇:扣留貨物是行政處罰嗎?
  • 下一篇:如何撰寫起訴書模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