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處辦理。
2.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3.委托他人代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由其中壹人代寫,註明年、月、日,並由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立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此外,下列人員不能成為遺囑的見證人:無行為能力和行為能力有限的人、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以及對他們有利益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四條* *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的請求,撤銷其受有義務繼承部分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