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教唆犯在* * *共犯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為在* * *共犯犯罪中的地位及其實際危害性,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和程度,在完成* * *共犯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在實施被教唆的犯罪中的作用。
2.由於教唆犯在* * *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處罰也應不同。在* * *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當依照刑法關於懲治主犯的規定處罰。教唆犯是指通過說服、引誘、教唆、慫恿、收買、威脅等手段,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沒有犯罪意圖的人。,使他按照教唆犯的犯罪故意實施犯罪,教唆犯構成教唆犯。
3.教唆犯罪的特點是教唆者不親自實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實施自己的犯罪意圖。
4.教唆犯與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 * *犯罪關系。因此,教唆犯教唆的對象應當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未滿14周歲或者有精神病的教唆犯,不構成* *犯罪關系,只對教唆犯單獨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犯中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2.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具體來說,教唆犯是指通過說服、利誘、怯懦、賄賂、威脅等方法,向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灌輸自己的犯罪意圖,使他人決心實施自己所勸說、指使的犯罪,以達到犯罪目的的人。從教唆犯的概念可以看出,教唆犯的特點是不親自實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