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請求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的訴訟行為。破產申請的提出不是破產程序的起點,而是進入破產程序的前提。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提出破產申請。
二、詳細分析:
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分配或者債務調整,免除其債務,確定破產過程中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規範。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個人資產越來越大,個人和家庭參與炒股炒房,使用信用卡和貸款的比例越來越高。個人因炒股、炒房、信用卡大額透支而資不抵債的情況時有發生。沒有關於個人破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個人資不抵債後,債權人往往想盡辦法追債,債務人如驚弓之鳥逃離債務,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劇。
第三,個人破產後有什麽限制?
對個人的限制申請破產後,自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裁定書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止,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賬冊、文件和其他資料;
2、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如實回答詢問;
3.列席債權人會議,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4、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
5.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