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學生被同學叫去打架,報復別人。他認為自己“樂於助人”、“講義氣”。他們在法律觀念上的差距令人震驚。二是要營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氛圍,養成良好的法治行為習慣。我們經常可以在歐美國家看到這樣的場景:夜深人靜的時候,沒有壹輛車可以通行,但是只要紅燈亮了,人們就有意識的停下來等待綠燈通過。三是以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促進法治行為習慣的養成。道德和法律相輔相成。
壹個品德高尚的人通常會自覺遵守法律和紀律。相反,犯罪分子往往道德防線破碎,70%以上的腐敗分子有“包養情婦”的墮落行為,早已不是新聞。
除了以上三點,我個人認為還要從四個方面入手,那就是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首先要學法律,因為學法律是理解、遵守和運用法律的重要前提。如果壹個人連法律都不學,又怎麽談得上理解、遵守和運用法律呢?
第二,要懂法律。知法需要我們在學法的時候思考“為什麽這樣做是違法的,那樣做是犯罪的”。通過思考,我們會逐漸了解規律。
第三,要守法。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對自己負責的表現。
第四,用法。在現實生活中,當同學突然受到不法侵害時,我們應該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忍氣吞聲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