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征收補償決定下達後還能拆嗎?

征收補償決定下達後還能拆嗎?

1.征收補償決定下達後還能拆嗎?

1.征收補償決定下達後,在壹定條件下可以拆遷。征收補償決定發布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和征收補償方案的規定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征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正,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的與補償協議有關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征收的壹般程序是怎樣的?

1.國有土地征收時,被征收人必須首先通過雙方協商選擇房地產估價機構。協商不成的,采取多數決定或隨機抽取的方式選擇相關房地產估價機構。

2、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並將分戶評估報告送達被征收人;

3.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在接到報告後十日內,向選定的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同時,被選定的評估機構必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相關審查。如果對復核結果仍不滿意,必須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十日內,向鑒定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同時,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進行鑒定。

  • 上一篇:如何做壹個守法的公民?
  • 下一篇: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有多少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