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產品壹般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證明、無生產廠家、來源不明的產品。另壹種說法是“三無產品”即無生產廠家名稱、無生產場地、無生產衛生許可證代碼的產品。需要了解的是,如果相關產品是廠家生產並進入流通環節,或者是商家在銷售,可以向質監局、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舉報。如果消費者已經購買了此類產品,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三倍賠償。另外,銷售“三無產品”屬於欺詐行為,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簡而言之,贈品是三種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產品,即使是贈品也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產品缺陷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承擔責任,也可以要求生產者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條
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