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要求經銷商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有的性能,無事先說明;
2、不符合產品標準明示采用的要求;
3、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的;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其他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的;
5.該產品維修兩次後無法正常使用。
贈品也可以“三包”:
商家在銷售商品時,既要保證搭售贈品的質量和品質,又不能以“贈品不是商品”、“贈品是免費的”為由逃避責任。商業促銷活動叫贈品,本質上是壹種帶有義務的贈品,即顧客必須先購買商家指定的商品,才會有附贈的贈品。
商家的銷售行為離不開贈送行為。雖然叫免費贈送,但還是商品買賣行為的壹部分。因此,商家對其贈品應承擔與所售商品同等的責任。
“贈品不含質量”是霸王條款,但目前消費者沒有這個意識,大多認為“贈品不是商品”;此外,相對於購買的商品價值,“贈品”的價值較小,消費者不願意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反正給他們”的心理,讓很多消費者選擇了和解。贈品也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所以如果商家的贈品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撥打12315投訴。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三包
參考以上內容?人民網-贈品也能享受“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