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上,不動產贈與或繼承後再出售,在個稅問題上是有分歧的。2.贈與房產壹般情況下,贈與取得的房產轉賣時,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應納個人所得稅=(房地產評估價格轉讓過程中相關稅費-房產原值)*20%。因為繳稅是按核實差額征收,又因為房產原值為0,所以最後應繳稅款是房屋評估價的20%。3.如果是通過繼承獲得的繼承財產,壹般也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但是有壹個例外,就是繼承的財產作為五年後家庭的唯壹財產,不僅可以免征增值稅,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免稅條件包括:
1,唯壹家庭住所;
2.購買時間在5年以上。
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任何壹個條件不滿足都要繳納。
綜上,是邊肖對問題的相關回答:捐贈的房子五年以上可以免交20%的稅嗎?希望能幫到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七條將贈與合同定義為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 *辦理贈與財產的相關法律手續受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