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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欺詐案件的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到3000-1萬元的,屬於詐騙數額較大的案件,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以下的,不構成犯罪,按治安案件處理。所以按照公安處理詐騙案件的標準是詐騙金額在3000元以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詐騙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對詐騙分子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至於拘留期限,要看詐騙金額。超過1000元的,壹般處5-10日行政拘留,但不得超過15日,500-65438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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