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傷殘類別和傷殘程度、傷殘項目分類原則和工傷造成的傷殘程度,並考慮各類別平衡,將傷殘等級分為壹至十級。最重的是壹級,最輕的是十級。
未列出的個別殘疾,參照《勞動能力鑒定》中工傷、職業病殘疾等級中相應的分級原則。
殘疾等級的劃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分為10個等級,從1級(100%)到X級(10%),每個等級相差10%。分類基於:
1,I傷殘分級依據是: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 .意識喪失;c .各種活動受限,臥床休息;d .完全喪失社交能力。
2.二級傷殘的劃分依據是:a .日常生活中隨時需要幫助的人;b .只能在床上或椅子上活動;c .無法工作;d .社交極其困難。
3.三級傷殘的劃分依據是: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要不斷監護;b .僅室內活動;c .明顯的職業局限性;d .社交方面的困難。
4.ⅳ級傷殘的劃分依據是: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有時需要幫助;b .限於生活區的活動;c .有限的職業類別;社會交流受到嚴重限制。
5、ⅴ級傷殘分級依據: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b .限於附近活動;c .工作需要顯著減輕;d .社會交往差。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傷殘等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