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離婚不能分割。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離婚的時候,他只能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壹般誰取得房屋所有權,誰就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至於房子怎麽分配,雙方可以協商。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離婚財產分割證明:
(1)雙方婚前有哪些個人財產,如有,提供相關財產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及價值、購置時間、存放地點等。
(2)***需提供的有財產的證據與個人財產相同。
(3)雙方是否共同購買過私人房產,如有,提供房屋的位置、門牌號、房數、朝向、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目前使用狀況、價值等。
(4)是否有存款、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如果有,需要提供賬號,戶名,存款的名稱和地址,是定存還是活期,現在誰持有存單。
(5)現金情況:人民幣、港幣、外幣,提供具體金額、持有人等證據。
(6)提供財務狀況證明,如合夥企業股份、個體經營等。
(七)債權:債權金額及債務人的其他情況。
(8)債務:提供相關證據。
(9)雙方的經濟收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9條
城市地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民法典第1087條(2021 1 10月1日生效)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