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債務未到期可以要求對方提前還款嗎?

債務未到期可以要求對方提前還款嗎?

壹般來說不能,但如果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不履行主債務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且借款合同約定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的,債權人可以起訴。

如果借條上的借款期限未到期,原則上債權人只能等債務人承諾的還款期限到期再起訴。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發現債務人在借條到期前壹直在轉移財產或隱匿財產,甚至有債務人與債權人溝通,表示“妳別指望我還錢了”“我現在肯定還不了妳了”等。如果讓債權人在到期後起訴,顯然對債權人不利。當發現債務人已開始轉移財產時,法律應賦予債權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權利。如果債務人多次表示無法償還貸款,讓債權人等到貸款到期日再起訴就沒有意義了。因此,我國法律允許對方在債務未到期時起訴提前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壹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 (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二)轉移財產或者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3)商業信譽的損失;(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上一篇:如何區分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
  • 下一篇:不明事故的定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