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1的條件。離婚前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約定轉為個人財產的,應當按規定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並辦理房產證;
2.婚前夫妻共有的個人財產,婚後約定為夫妻共有或者壹人共有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權屬轉移登記,並辦理房產證。
搬運材料。婚前財產婚後,約定房產* * *已辦理權屬轉移登記:
1,房屋所有權證;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
3.結婚證;
4.公證書;
5.納稅證明;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夫妻離婚* * *約定了個人專有不動產所有權或者約定了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 * *: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
3.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
(1)婚姻登記機關同意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
(2)提交法院判決離婚後的法律文書及法律文書效力證明。
4.納稅證明;
5.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請流程→受理→審核→登記備案→頒發證書。
手續費報名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政策優惠按90%收取。
費用:* *每增加壹份權屬證書,權屬證書費用為10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9。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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