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低收入標準,需要申請專項社會救助的家庭,均可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與社會救助無直接關系的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民政部門可以不予受理。
長沙市現行低保標準為: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高新區每人每月700元,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每人每月600元。現行農村低保標準為: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高新區每人每月520元,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每人每月360元。
提交書面申請時,戶主還應當提交下列相關證明和證明材料:
(壹)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二)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證明;
(三)申請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的證明材料;
(4)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壹致的,提供戶主出具的人戶分離聲明和戶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當地住房及收入證明;
(5)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自付憑證;
(六)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的,提供收入證明或贍養、扶養、撫養協議或相關法律文書;
(七)如有殘疾家庭成員,提供殘疾證;
(八)家庭成員患重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九)如家庭成員中有16全日制在校學生,提供在讀證明;
(十)從事農業生產的家庭,提供土地(山林、魚塘)等生產資料承包或租賃合同,以及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農業收入評估證明;
(十壹)其他必要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