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梳理壹下整個故事。湖南壹位女士看中了壹家店鋪。這個地方是壹個酒吧,壹條街是餐飲。她以為以後生意會很好,於是租了壹個兩層的火鍋店,交了房租,然後開始裝修。不過他的裝修真的讓我覺得太誇張了,花了500萬。但改造後,生意並不紅火,沒有客流。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今年是新冠肺炎的爆發期,所以很多人不會出去吃飯,這使得火鍋店很難賺錢。在此之前,他們已經取得了房產,並且口頭承諾沒有收入可以減租,所以這個梁女士沒有交房租,這種砸店行為就出現了。
實體店今年生意確實不好,但是壹方拖欠物業費兩年多,梁女士壹直沒有開業,大家都左右為難。但是解決方法不是暴力。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要求梁女士支付拖欠的租金。如果沒有,妳將不得不收回商店。如果我要這麽做,法院還是會支持物業的。為什麽非要砸店給自己找麻煩?
對於物業的口頭承諾,如果有證據,也可以起訴物業,以長期無收入為由返還給店家。做事壹定要選擇最佳方案,不要用盧某的手段,否則只會導致事情惡化,問題得不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