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老公打老婆屬於家暴,可以報警,離婚時要求賠償,或者讓派出所拘留訓誡;
配偶壹方對另壹方實施毆打、捆綁、殘害等家庭暴力的。,且壹方配偶在調解無效後堅持離婚,是法院壹般允許離婚的法定情形。
此外,無過錯方可在離婚時向家暴方主張損害賠償。
但需要收集女方家暴的證據,如110報警記錄或社區證明,醫院出具的傷情報告等。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理由之壹,受害人可以要求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但不構成犯罪的,可處15日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將構成刑法中的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名。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往往通過毆打、捆綁、冷凍饑餓、強迫過度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對與*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身心摧殘和折磨。,且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