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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後遺產如何分配?

丈夫死亡的,遺產按以下方式分配:1。丈夫生前立有遺囑的,遺產按照遺囑辦理,由丈夫指定的繼承人繼承遺產;2.丈夫生前未立遺囑,或者遺囑沒有法律效力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由丈夫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遺產。遺產繼承後,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協議分割遺產。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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