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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計劃生育超生?

法律分析: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會被罰款,但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標準由各省根據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按照壹定比例和倍數確定。這要看妳們省的規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第四十壹條公民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按規定期限足額繳納應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也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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