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父母壹方投資買房的註意事項
首先,如果父母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子女的婚房,並同意子女居住,那麽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屬於買房的父母。
其次,如果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買房,那麽就要確定房產是否給了子女夫妻雙方。如果是給夫妻雙方的,要聲明財產是給他們的子女和配偶的。如果只是把財產給孩子,不需要做聲明。
以後給孩子買婚房的時候,需要考慮這套房產對夫妻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夫妻之間或者夫妻和父母之間沒有理解,那就不好了。所以,父母在給孩子買房時,要和孩子商量好,避免家庭不和。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視為僅贈與其子女壹方,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