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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父母壹方為子女購買的房產。

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登記在父母名下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供款子女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登記在夫妻名下的,屬於應當認定為夫妻的財產,屬於離婚後分割的範圍,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登記在捐獻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3.登記在夫妻名下的,屬於應當認定為夫妻的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父母壹方投資買房的註意事項

首先,如果父母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子女的婚房,並同意子女居住,那麽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屬於買房的父母。

其次,如果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買房,那麽就要確定房產是否給了子女夫妻雙方。如果是給夫妻雙方的,要聲明財產是給他們的子女和配偶的。如果只是把財產給孩子,不需要做聲明。

以後給孩子買婚房的時候,需要考慮這套房產對夫妻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夫妻之間或者夫妻和父母之間沒有理解,那就不好了。所以,父母在給孩子買房時,要和孩子商量好,避免家庭不和。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視為僅贈與其子女壹方,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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