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程序的八個步驟是:
1.政府審核招標方案;
2.準備招標文件;
3.發布招標公告;
4.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接受招標;
5.公開開標;
6.通過評標確定中標人;
7.發送中標通知書;
8.簽合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全部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和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於施工的,招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簡歷、業績和機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