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律師的筆錄有什麽用?

律師的筆錄有什麽用?

法律主觀性:

律師面試記錄要點如下:1,表明身份;出示授權委托書;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親友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的;問問他是否同意聘請這個律師,如果同意,就在委托書上簽字確認。2.告知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供述,作偽證或者隱匿犯罪證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包括:以前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黨派、受教育程度、婚姻家庭、是否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的罪名和期限等。4.是否參與以及如何參與疑似案件。5.如果有罪,說明與定罪和量刑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節。主要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目的、動機和結果。6.陳述是否有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從輕或者減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責任的情節。7.如果妳認為自己是無辜的,陳述無罪抗辯,是否有證據證明無罪。8.強制措施的法定程序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強制措施的時間、地點,是否收到相關法律文書等。9.采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和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10,關於此次調查的說法是否與向偵查機關供述壹致。11.解答法律咨詢,告知相關權利義務。12,是否需要代為申訴和控告。13.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如身體狀況、生活需要等。14.請他檢查這次會議的記錄,簽署他的意見並逐頁簽字確認。15.如果調查機關派員出席會議,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 上一篇:驢友獨自爬大明山,被困求救後獲救,但被罰500。這是誰的錯?
  • 下一篇:賣水果和蔬菜需要交稅嗎?我應該付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