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打人時間不是上下班時間,屬於非工傷,單位應該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以地方法規為準,有的地方法規根據工齡長短對病假工資進行不同比例的分類。這應該能說明妳是哪裏人。
3.同時要知道他的工齡。因為根據工齡長短,非工傷的醫療期是不壹樣的。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四條。醫療期為三個月的,計算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六個月,按累計病假時間12個月計算;九個月,按累計病假時間15個月計算;十二個月,按累計病假時間在18個月計算;十八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內,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醫療期滿後,其所在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單位也會支付賠償金。不辭退的話可以算作事假,事假工資的發放要看他們單位的制度要求和規定。
4.也就是說,如果妳在下班時間撞見了他,妳要賠付=(1900-病假工資)X法定醫療期+1900 X(病假時間-法定醫療期)。
但因為他在傷殘等級上,他所在單位也應該補償救助款。
當然,如果他因為妳受傷,同時又沒有工作,從人道主義角度來說,多付出壹點也不過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