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共* * *基礎知識
公眾基礎知識的範圍很廣,包括法律、政治等非法律知識。法律部分會包括法理學、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勞動法、訴訟法、公文、行政管理等。政治包括、馬、毛宗、鐘特、時政等。其他非法包括經濟、科技、歷史人文、道德、制度、國情省情。
根據不同地區的考試情況,公基也有綜合寫作部分。綜合寫作壹般是給材料,然後結合材料寫文章。
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主要包括常識、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數量關系、數據分析等。題型主要有選詞、段落閱讀、句子表達、句子銜接、句子排序、句子辨析、成語運用、圖形推理、圖形導向、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概率導向推理、數值推理、數學運算等。
第三,綜合應用能力
主要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歸納概括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綜合寫作能力。
試題包括案例(材料)分析題、討論與評價題、修改與改錯題、材料作文題等。每門考試都是從上面的題中選出來的。
第四,應用
對申請的審查會涉及到壹些領域,但不是很常見。申論的考查主要是主觀題、歸納、實施、綜合分析和材料構成的幾個問題。測試材料的閱讀理解和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