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規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行為,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聘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崗位,並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相關待遇。用人單位在聘用人員時,不得超過組織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
法律依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聘任制試行細則》
第壹條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規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行為,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本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或者形成聘用關系的人員,參照和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除外。
上一篇:在遵守法律和規則的情況下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妳覺得不對嗎?下一篇:合同中違約金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