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國法律對精神病人怎麽判?
我的法律還是明確規定了精神病人的法定量刑。《刑法》第18條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情況下,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需要經過法定程序鑒定的,確認不負刑事責任。而且會讓精神病人的家屬和監護人對精神病人嚴加看管,進行強制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要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有精神疾病但完全沒有喪失控制行為能力的,也要負刑事責任,但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精神病人在自己的情況下犯罪,要負刑事責任。
第二,精神病人犯罪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很多案件發生後,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會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希望能夠免除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時候,警察也會給罪犯做精神鑒定。但是,邊肖還是想告訴大家,精神病不是罪犯逃避責任的手段。雖然國家的法律對精神病人有壹定的寬容,但是是有條件的。如果有人故意以精神病為借口逃避責任,法律是絕對不允許的。像案件中的這個精神病男子,之所以被判15年,肯定是因為他的精神病不嚴重,有辨別事實的能力,但他還是選擇這樣做,所以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