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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法律主觀性:

征地拆遷存在的問題包括:宣傳不到位、法律法規不完善、補償方式相對單壹、補償安置標準不完善。解決征地拆遷問題的辦法是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拆遷有法可依。創新補償模式或安置模式。

法律客觀性: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擬定補償方案,並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得少於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壹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因征收舊城區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調換改建區房屋產權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區或者附近區域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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