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債權法中劃分債務組的標準是什麽?

債權法中劃分債務組的標準是什麽?

債權法中劃分債組的標準是:主合同債務;來自合同義務;附隨義務;間接債務也稱不真正債務。

合同關系中的義務群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給付義務分為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或分為原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債權行為是相對於物權行為而言的壹種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以債務的發生為內容,以債權債務的取得和負擔為目的。因此,從債務負擔的角度來看,債權行為可以稱為債務行為或負擔行為。

有些債權行為是獨立的行為,如無因管理;有些是雙向行為,比如買和賣。按照傳統的民法理論,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的區別在於,債權是壹種請求權,不排斥人權。對於同壹債務人,可以同時成立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是相對的,所以債權只能由與之建立債權關系的對方主張,而不能由第三人主張。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 上一篇:保定成人高考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 下一篇:夫妻壹方移民國外,結婚證在國內還有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